- 2023河北邯郸广平县博硕引才33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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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27 14:44:23214
根据《中共广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》安排部署,在对我县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调研的基础上,由县委组织部牵头,会同县委编办、县人社局、县教育体育局、开发区管委会、县发展和改革局、用人单位等有关部门领导、专家组成专业引才小组,为我县企事业单位引进博硕人才33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引进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,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引进方式
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。
三、引进岗位及人数
本次我县企事业单位共引进博硕人才33名,其中事业单位4人:广平县第一中学教师2名、广平县第三中学教师2名;企业29名。具体引进岗位、专业、人数、咨询电话等见附件《广平县2023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》。
四、引进对象及条件
(一)引进范围和对象
1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。
2.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《教师资格证书》,且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。
(二)资格和条件
1.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;
2.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);
3.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;
4.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备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参加选聘:
1.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3.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;
4.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;
5.在各级各类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考(聘)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;
6.现役军人;
7.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;
8.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;
9.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;
10.失信被执行人;
11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(三)回避原则
选聘实行回避制度,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。回避关系是指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》第四十一条关于“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,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、财务、纪律检查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。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,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,也应当回避”的规定。
五、引进程序
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自行组织选聘工作。
事业单位选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、测评、体检、考察、拟聘公示、聘用等步骤进行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: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,按《广平县2023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》所列岗位报名,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。
2.报名时间: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8日。
3.线上报名须知: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做成一个压缩文件,以“报名岗位+姓名+手机号码”方式命名,发送至邮箱Rsk76320@163.com,邮件主题为:广平县2023年博硕引才+报名岗位+姓名+手机号码。
报名材料包括:
(1)《广平县2023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》(见附件2),按要求填写完整,插入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照片。
(2)以下材料扫描件(PDF格式):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(同时需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)、普通话证书、教师资格证等。其中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,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,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。
(二)初步审核
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。
(三)现场审核
初审结果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、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(https://www.gpx.gov.cn/)发布。初审合格者需携带《广平县2023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》、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审核。
(四)测评
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小组,进行测评工作。现场测评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,每名考生15分钟,试讲时间10分钟,答辩时间5分钟。满分100分,最低录取分数线80分,现场公布分数。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各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。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:烈士子女或配偶,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,学历(学位)较高者、试讲分数较高者。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,则由县博硕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。
(五)体检和考察
体检参照现行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,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。
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,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、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遵纪守法情况和“三龄两历一身份”等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经引才小组研究后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
(六)拟聘用公示
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。
(七)聘用
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由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,经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报市批准后,由用人单位、编制、组织、人社、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,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。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取消聘用。
六、支持政策及待遇
1.“英才卡”服务。引进的博硕人才自到广平工作之日起,发放“英才服务卡”,享受科研立项、医疗保健、交通旅游等多项服务。
2.住房保障。引进的博硕人才优先入住广平县人才公寓或用人单位提供员工宿舍。
3.编制保障。选聘的4名教师纳入事业编制,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。
4.政治待遇。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,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、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“两代表一委员”人选,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、劳动模范等。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、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。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,参与政府决策。
5.享受其他相应人才待遇。
七、纪律监督
(一)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视情节轻重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(二)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,取消测评、聘用资格,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,解除聘用合同。
(三)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,伪造、假冒各种证件,弄虚造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、测评、体检、考察、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(二)应聘人员报名时,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,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,以免影响选聘。
(三)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,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,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。
(四)其他未尽事宜由引才小组研究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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